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燃油的通知》(粤府函〔2018〕218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的通知》(深府办规〔2018〕6号)的部署,我委拟于2018年12月1日开始在我市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汽油,并起草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汽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8月7日前,通过以下任一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3138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2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汽油的通告”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发送至:chaizm@szjmxxw.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汽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