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委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府〔2016〕35号)《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7月19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13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监督处收,联系电话:88121671(邮编51805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fgjdc@fgw.sz.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