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积极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自立自强战略,加快前海科技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我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按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启动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6月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南山区前湾一路23号E102,联系电话:36667729(邮编51800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眼。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henzf@qh.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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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