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2016年5月和7月,区政府先后印发《宝安区老旧电梯更新工作方案》及《宝安区老旧电梯更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宝安区全面铺开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对宝安区内符合条件的老旧电梯更新项目,按照“用户为主、政府鼓励”的原则,鼓励更多企业、物业管理公司主动申请老旧电梯更新。原区老旧电梯更新办根据每部老旧电梯更新的设备价格,由区政府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
2018年11月13日,经市政府同意,原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深圳市推进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办法》(深市质〔2018〕571号),开始在全市范围推进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
随着《深圳市推进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办法》的出台,2020年起,宝安区老旧电梯更新办根据最新工作要求,工作重点转为宝安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宝安市场监管局分别制定了《2020年宝安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实施方案》、《宝安区2021年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补助对象限定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补助标准提高至最高不超20万。
鉴于宝安区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实际情况,为保持市、区两级政策的有效衔接和一致性,宝安市场监管局启动《宝安区老旧电梯更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拟定了《宝安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确保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顺利连续开展。
2016年以来,全市先后有7个区实施并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光明、龙华等区陆续制定并出台辖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等相关方案。全市累计完成3324台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发放政府资金补助4.57亿元。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上级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相关部署和要求,持续稳步开展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推进落实我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广泛宣传普及我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的政策规定、申请条件,鼓励引导使用单位积极主动参与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防范我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我区住宅小区电梯特种设备安全平稳态势。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五章,分别是总则、适用范围、补助标准、实施和监督、附则。
(一)确定原则。“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业主主导、政府鼓励”,采用“谁受益谁出资、政府适当补助”的筹资办法。
(二)设定补助范围及标准。一是将政策补助范围限定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二是设定老旧电梯为投入使用年限为15年以上(含本数);三是补助项目设为电梯的更新、改造、大修三类;四是设定资金补助比例和最高上限标准。
(三)规范使用单位补助申请。注重使用单位的诚信限制,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深圳市公共信用网等信用征信网站被列为相关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等名单范围内的使用单位不予补助。
四、政策问答
(一)什么样的电梯算是住宅小区老旧电梯?什么是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
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是指由规划、住建部门批准建设的住宅楼宇、商住楼宇、保障性住房类住宅小区的,并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且投入使用达15年以上(含本数)的电梯。
老旧电梯更新,是指拆除原有电梯换装新电梯的活动;老旧电梯改造,是指采用更换、调整、加装等作业方法,改变原电梯主要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电梯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改变的活动;老旧电梯大修,是指用新的零部件替换原有零部件,或对原有零部件进行拆卸、加工、修配,但不改变电梯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的活动。
(二)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申请步骤是什么?
第一步,在用时间超过15年的住宅小区老旧电梯,经安全评估机构评估,且出具的安全评估结论为建议更新、改造、大修的,由住宅小区老旧电梯使用单位按要求准备相关申请资料,提交宝安市场监管局审核。
第二步,宝安市场监管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使用单位更新、改造、大修申请进行初审,并通知老旧电梯使用单位受理情况。
第三步,由宝安市场监管局向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提供老旧电梯相关资料和使用单位名单,由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对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的全过程实施安全技术支持与监督。
(三)同一住宅小区的老旧电梯,能同时全部申请更新改造大修吗?
为使财政补助资金更好地发挥政策普惠和引导鼓励作用,使用单位申请更新改造大修的老旧电梯,原则上每批次数量不超过其同一使用地址在用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总数的30%(不足1台的按1台),且最多不超过10台。
(四)住宅小区老旧电梯补助资金申请的前提是什么?
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完成后,电梯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且办理使用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改造电梯)的,使用单位可向宝安市场监管局提出更新改造大修资金补助申请。
(五)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补助资金标准是什么?
符合以下条件的老旧电梯按以下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1.安全评估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结论为建议更新的,每台给予更新费用5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安全评估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结论为建议改造的,每台给予改造费用5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安全评估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结论为建议大修的,每台给予大修费用5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其他说明
《管理办法》自2022年7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宝安区老旧电梯更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宝规〔2016〕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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