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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幼儿园办学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日期:2024-12-30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一、《深圳市幼儿园办学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起草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2019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以及202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都对幼儿园办学信息公开与管理做出了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等精神,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增强幼儿园依法办学、自我约束能力,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起草了《深圳市幼儿园办学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深圳市幼儿园办学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答: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本市依法设立的幼儿园公开幼儿园办学信息,适用于本办法。

  三、《深圳市幼儿园办学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答:《深圳市幼儿园办学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共十四条。一是规定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二是明确了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幼儿园对幼儿园办学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三是规定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客观公正、程序完备、便民利民的原则。四是规定了幼儿园办学信息公开的内容,将幼儿园办学信息分为基本信息、专项信息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披露的其他信息。五是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信息公开的方式和要求,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信息的方式。六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教育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发布未按照程序批准或者核实的信息,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幼儿园信息公开活动纳入日常管理和评价范畴。七是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明确了幼儿园未按要求公开办学信息,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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