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一)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工作要求。产业合作是东西部扶贫协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考核重点。国务院扶贫办2019年出台的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指标中,产业合作内容占据考核任务的六分之一。《广东省东西部扶贫协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明确要求“引导能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到受帮扶地投资落地”;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明确要求“引导更多的企业赴广西投资”。
(二)东西部产业合作的现实需求。当前我区在东西部产业合作方面还是比较薄弱。例如,截至2019年底,我区累计帮扶都安县引进企业数4家,在我省帮扶的33个县中排名第27名。随着我区帮扶的都安八仙产业园和大化农民工创业园一期工程的投入运营(厂房租金面向两县158个贫困村分红),有必要出台政策,引导各类符合要求的企业尽早入驻园区投产。此外,根据几年来我区有投资意向的辉力电子、永正玩具和已经在都安投资的海联通等企业的反馈,要吸引企业在当地投资,须解决当地缺乏产业用房及配套设施不足等问题,建议宝安区政府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
(三)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2020年1月2日,区对口扶持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会议议定,请区工信局(对口办)负责,针对落地的都安、大化企业,出台1-3年的扶持计划。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要求2020年各区在引导企业投资数、投资额较前一年有所增长,据此我区明确2020年帮扶都安引进企业2家,帮扶大化引进企业2家的任务计划。
二、政策目标
(一)目标精准。要求扶持的企业是来自广东企业或经广东省帮扶引进的中东部企业在都安、大化县投资注册的企业、分支机构,且必须聘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这个符合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认定要求,也符合产业带贫工作要求。
(二)结果精准。要求企业必须与聘用的都安、大化县贫困劳动力签订六个月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所聘用的当地贫困劳动力比例不低于企业用工数的8%(含本数),确保引进的企业具有带贫减贫作用。对所聘用的都安、大化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在企业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直接受益。
(三)限制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刚性、明确项目的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与企业实际投资额、产业用房(土地)租金、企业聘用贫困劳动力数、企业贷款额、运输费用等直接挂钩。
三、主要内容
本措施共有9条,其中涉及具体扶持措施的6条,包括支持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支持企业降低租金成本、支持企业聘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支持企业降低运输成本、支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
“第一条 申请补贴或奖励的企业”第一款,要求所扶持的企业是自本措施生效之日起,广东企业或经广东省帮扶引进的中东部企业,在都安、大化县投资注册的企业、分支机构;
“第一条 申请补贴或奖励的企业”第二款,要求符合都安、大化县产业政策和环保、能耗、安全生产等要求,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的企业除外。
“第一条 申请补贴或奖励的企业”第三款,对所扶持的企业必须与都安、大化县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所聘用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占企业用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
“第一条 申请补贴或奖励的企业”第四款,要求企业实际投资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且持续经营时间达到1年及以上。
“第二条 支持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年度实际投资额的2%予以补贴,或按本措施有效期内实际累计投资额的2%予以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三条 支持降低企业租金成本”,对租赁当地产业用房或土地用于自身经营的,按照企业年度实际缴纳租金的2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四条 支持企业聘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对所聘用的都安、大化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第五条 支持企业降低运输成本”,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运输到宝安的,对因此产生的运输费用,按照年度运输费用总额的50%予以补贴,单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第六条 支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对上一年度上缴地方税收在3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度银行贷款总额的1%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七条 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对经都安、大化县统计局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在认定当年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第八条 优先采购企业产品”,对宝安企业采购都安、大化县企业生产的产品(农产品除外)的,按照产品采购额的10%补贴宝安企业。
“第九条 其他事项”,主要是本措施制定、解释、效力等方面内容。
四、常见问题解答
(一)问:在都安、大化新设立的企业第一年实际投资额100万元,第二年新增实际投资额120万元,是否可以申请投资额补贴?
答:可以。但是要满足累计实际投资额达到200万元以上才可以申请,也就是说要等到第二年实际投资额超过200万元时才可以提出申请补贴。
(二)问:对所聘用的都安、大化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是补贴企业还是补贴贫困劳动力?
答: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直接面向贫困劳动力发放补贴。
(三)问:对经都安、大化县统计局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在认定当年一次性奖励20万元。规模以上企业如何认定?
答:规模以上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规模以上商业企业是指年商品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和年商品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
(四)问:对宝安企业采购都安、大化县企业生产的半成品,可否按照采购额的10%申请补贴?
答:不可以,要求是采购都安、大化县企业生产的产成品(农产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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