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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2025-12-09 字号:[大中小] 人工智能朗读: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鉴于《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罗应急规〔2025〕1号)与上级文件《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深应急规〔2025〕3号)内容存在冲突,对《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罗应急规〔2025〕1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9日
关于废止《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