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规范性文件查询 > 区级规范性文件 > 坪山区 >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区政府

2020-12-20

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12-03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文 号 深坪府规〔2018〕2号 发布机关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签发日期 2018-12-03 实施日期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区对坪山新区管委会时期以新区管委会、新区综合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坪山区成立以来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