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深医保规〔2024〕1号 | 发布机关 |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签发日期 | 2024-10-28 | 实施日期 | 2024-11-08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以及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经认真梳理,决定废止3件规范性文件。
本通知自 2024年11月8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
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增补深圳市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4〕10号)。
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增补深圳市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5号)。
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增补深圳市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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