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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174XT/2019-0012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7-12-31
名称: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12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文号: 深府规〔2017〕8号 发布日期: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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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12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6  浏览次数:-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取消12项行政职权事项。


  各区(新区)、市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后续监管制度建设,切实加强监管和服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要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到位,实施方案于本决定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市编办备案。市编办要适时对取消事项和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市编办反映。


  附件: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共12项)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31日


附件:

1.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