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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监狱关于恢复现场会见和公务办理的通知

    时间:2021-11-0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根据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圳监狱将于2021年11月15日起有序恢复现场会见和公务办理业务。从疫情防控角度考虑,监狱提倡服刑人员亲属尽量使用远程视频会见或可视电话会见。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刑人员亲属会见

      除现场会见外,深圳监狱还开通司法局远程视频和可视电话两种会见方式,亲属每月可会见服刑人员一次,可任意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现场会见(隔透明装置电话会见)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监狱会见日安排如下:

    监    区

    会  见  日

    一监区  五监区

    星期一

    二监区  七监区

    星期二

    医院监区  入监监区

    星期三

    四监区  后勤监区

    星期四

    (新入监服刑人员在入监21天后方能办理现场会见。)

      办理会见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四(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亲属每次会见不超过3人,每次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

      现场会见无需预约,按各监区所在会见日前来即可。

      首次会见: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社会关系证明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服刑人员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社会关系证明包括乡、镇(街道办)、公证部门、户籍机关等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非首次会见: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出生证等到会见室办理。  

      特别注意:因疫情防控需要,前来监狱会见的每名亲属,还需提供7天内新冠核酸检测报告,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对于体温高于37.3℃、健康码非绿码、来自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境外人员的会见申请暂不受理。感谢你的理解与配合!

      

      2.远程视频会见

      亲属可以在广东省区域内各县(区)司法局预约远程视频会见,也可以通过浏览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官方网站或关注“粤省事”、“广东司法行政”、“广东监狱”、“广东省深圳监狱”微信公众号网上预约。亲属第一次申请会见请到当地司法局申请并提交资料,详情可到各地司法局咨询。监狱声明:远程视频会见不收取任何费用。

      注意:远程视频会见不设会见日,新入监服刑人员在入监21天后才能预约会见。

      

      3.可视电话会见

      疫情防控期间深圳监狱引入第三方服务商,搭建了可视电话会见系统。亲属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驿道”APP,注册登记并进行预约,监狱审核通过后即可实现与服刑人员视频通话。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提前打开“驿道”APP,留意接听来电号码“95013510”。可视电话会见由第三方服务商收取一定费用,收费标准:前8分钟内3元,8分钟后超出部分每分钟1元。具体操作方法请阅读《可视电话会见来了!》。

      注意:一般情况下,服刑人员会见对象限于亲属和监护人,而可视电话会见仅限于:配偶、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亲兄弟姐妹、监护人。

      新入监服刑人员在入监教育结束后才能预约。

      温馨提示: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监狱可以对服刑人员的会见亲属范围等方面做出限制,请亲属予以理解和配合。


      二、公务办理

      办理开庭、提审、律师会见、公证等业务的单位和人员,请通过电话18138810978预约,将预约公函(说明事由、预约时间、联系方式)委托书及办案人员工作证等相关资料通过微信等方式发给监狱工作人员。

      公务办理预约成功后,公务人员携带介绍信原件、工作证(执业证)原件、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码等到公务办理窗口办理公务手续。

      提示:1.深圳监狱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金田路200号,可通过公共交通工具、自驾等方式前往,详情请见《如何前往深圳监狱》。

      2. 如会见安排或公务办理事宜有变化,监狱将及时在广东省深圳监狱微信公众号及门户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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