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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关于组织召开陈裕乐、刘美珍债务清偿能力评估会议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24-09-06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2024年7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陈裕乐、刘美珍的个人破产重整申请,案号为(2024)粤03破395号(个80)、(2024)粤03破396号(个81)。2024年8月1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署组织对陈裕乐、刘美珍的债务清偿能力(以下简称“清偿能力”)进行评估。依照《深圳市个人破产债务人清偿能力评估试行办法》相关规定,我署计划组织召开陈裕乐、刘美珍清偿能力专家评估会议,邀请专家对陈裕乐、刘美珍的清偿能力进行评估,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评估会议时间

  2024年9月11日(周三)9时30分

  二、评估会议地点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3-4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2楼)

  三、评估及会议方式

  专家评估、现场会议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陈裕乐、刘美珍个人破产重整案件有关债权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参加本次评估会议。申请参加本次评估会议的,请于2024年9月10日(周二)12时前将报名信息(【陈裕乐、刘美珍案件】+姓名+联系方式+职务)以短信方式发送至联系人(黄小姐,18823767301),有关申请材料电子版本(详见附件1、附件2)可于报名后7个工作日内补足发送至pcs@sf.sz.gov.cn。

  (二)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55-82018207、18823767301;电子邮箱:pcs@sf.sz.gov.cn。

  附件1:自然人参会申请材料

  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会申请材料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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