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加强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的质量,市法律援助处将开展2020年度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法律援助处志愿律师主要工作:参与市法律援助处窗口及工作站窗口值班、办理市法律援助处指派的各类法律援助案件、接受市法律援助处安排参与各类公益法律宣传、普法等活动。
二、市法律援助处志愿律师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认真负责,热爱法律援助事业,志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能够服从市法律援助处的指派,遵守市法律援助处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实际执业一年以上。
三、市法律援助处志愿律师报名注意:各律师事务所采取律师自愿报名、由律师事务所集中上报的形式,志愿律师及律师事务所须分别填写表格。请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通知日起截止至2020年1月16日下班前(18:00)填写好《2020年度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报名表》及《2020年度志愿律师事务所报名表》,签字盖章后扫描,通过电子邮件先发送至市法律援助处邮箱,原件请邮寄到下方联系地址。不接受律师个人单独提交报名材料。
四、市法律援助处拟在2020年3月中下旬举办志愿律师培训,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曾参加过市法律援助处组织的志愿律师培训的律师也须参加本年度的志愿律师报名及培训。
联系人:李丽虹,电话:83053918
Email:szflyzc@sf.sz.gov.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一楼
深圳市法律援助处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