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各市直行政执法部门:
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法》《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聘请刘昕等100名深圳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为两年(2020年1月-2021年12月),聘任期满自动解聘。期满后需要续聘的,由市司法局重新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职责权限按《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执行。市司法局在市政府领导下具体承担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解聘、人员管理、工作开展、业务培训以及其他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加强执法行为规范,促提全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第二批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深圳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31日
(联系人:郭慧娟,电话:83058282,18938081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