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司法部令第121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粤司规〔2019〕3号)、全国律协《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广东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粤律协﹝2020﹞41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第十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4日),公示通过(2023年6月14日后,遇节假日顺延)律所人员持副本(总所还需持分所考核结果复印件)、介绍信至罗湖区南洋大厦C座4楼盖章,已申请章满换证的律所会另行发文通知取证。如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我局反映。
联 系 人:闵之伟
联系电话:0755-82019617
地 址:罗湖区南洋大厦C座4楼
邮 编:518001
深圳市司法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