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同意设立前海公证处前海 不动产登记中心公证服务窗口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8-10 来源:

深圳市前海公证处:

       《关于设立前海不动产登记中心公证服务窗口的请示》收 悉。经研究,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公证机构办证点服务 窗口管理的通知》(粤司办〔2021〕114 号)的规定, 同意设立 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前海不动产登记中心公证服务窗口,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 74 号广场大厦六楼 601B 室。

       对上述所设公证机构服务窗口的管理适用《广东省司法厅关 于规范公证机构办证点服务窗口管理的通知》(粤司办〔2021〕114 号)的规定。请你处依法依规设立上述公证服务窗口,严格执行公证有关法律法规和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不得违反《公证程序规则》受理公证案件。

       此复。

深圳市司法局

2023 年 8 月 10 日


附件:

(对外公开)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同意设立前海公证处前海不动产登记中心公证服务窗口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