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8日至12月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就《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收集采纳市民群众意见和建议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通告公布在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通过在线提交、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接收反馈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和研究,与《办法》相关的反馈意见47条,采纳和部分采纳35条、解释说明12条;其中,市民、企业针对运营管理单位、租赁资金监管要求、申请主体、认定书出具、享受中央财政支持项目认定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等提出的咨询问题,我局逐一研究、回应。主要意见采纳情况见附件。
感谢市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主要意见采纳情况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