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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2023-04-07 字号:[大中小] 人工智能朗读: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现将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集的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7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