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30日,我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及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就《深圳市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期间,共有3家单位提出4条意见建议。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305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深圳市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市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