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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 日期:2023-04-2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加强道路客运驾驶员动态监管,通过道路客运驾驶员评价体系建设,建立道路客运驾驶员档案管理,引导道路客运驾驶员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6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信用管理的办法的通知》(粤交〔2022〕12号)等规定,我局起草了《深圳市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制定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5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紫竹七道16号公路主枢纽大厦1907室收,联系电话:0755-83059130、0755-83797209(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jjdlkyz@jtys.sz.gov.cn,邮件标题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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