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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关于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20-12-29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2020年12月17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征集《深圳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条反馈意见。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有关规定,现将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

  《关于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序号

意见来源

意见

采纳情况

1

黄先生1090619779@**.com

建议将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也纳入

未采纳。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职工不缴纳。个人身份按规定参加我市生育医疗保险。阶段性降低企业生育保险费率政策的目的为降低企业用人成本,稳定和促进就业,因此个人身份参保的不属于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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