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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2021-01-21 字号:[大中小] 人工智能朗读:
2020年12月31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征集《深圳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暂行管理办法》的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5条,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将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深圳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暂行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1日
附件 《深圳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暂行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doc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