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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扶持用房配租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的说明

来源: 日期:2021-03-3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市前海管理局于2021年3月18日在市司法局官网发布了《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扶持用房配租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征求意见通知》),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通知》得到了市民的关注,意见征求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经研究,解释说明1条(详见附件)。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有关意见及处理情况发布。

  附件:《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扶持用房配租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表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扶持用房配租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表

序号

建议人

意见及建议

采纳情况及说明

1

3178****@**.com

企业申请配租产业扶持用房的,3-7折具体怎么确定?是否可以突破?

解释说明如下:

1. 根据《管理办法》,3-7折具体由前海管理局根据产业发展导向、需要,分类制定基准价折扣标准在配租公告中明确,折扣应当与企业(机构)经营发展对前海的贡献相匹配。

2. 可以突破。根据《管理办法》,对特别有利于鼓励和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加强前海合作区深港合作特色的企业(机构)或者符合前海产业发展导向、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优质企业(机构)申请配租产业扶持用房的,其主体资格、配租条件、租金价格标准、配租面积及免租期等管理局可以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依据《前海合作区条例》的授权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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