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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在深圳经济特区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21-10-0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政务服务“一门一网”办理和“不见面审批”,结合工作实际,2021年9月9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及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发布了《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在深圳经济特区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通告〉意见的公告》,对废止《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在深圳经济特区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通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截至2021年9月24日,征求意见期满,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相关规定,现就征集到的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意见征求期间,共收到0条意见反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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