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委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重大科研平台自主攻关领域扶持计划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截至2021年11月26日,我委共收到2条相关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摘要如下。
一、建议一
建议对项目评审服务机构加强评价管理。
采纳情况:已采纳。已将第八章第二十七条相关表述修改为“市发展改革委应对评审服务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采取事后评价和受理投诉等方式对项目评审服务机构的组织能力和服务水平等进行评价,对所发现的评审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等负面行为进行记录,作为项目评审服务机构选聘的重要参考,视负面行为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解除相关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一定期限内停止其参与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的各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评审、管理、验收、专项审计资格等惩戒措施”。
二、建议二
建议细化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评审服务机构的惩戒措施。
采纳情况:已采纳。已将第八章第二十七条相关表述修改为“市发展改革委应对评审服务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采取事后评价和受理投诉等方式对项目评审服务机构的组织能力和服务水平等进行评价,对所发现的评审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等负面行为进行记录,作为项目评审服务机构选聘的重要参考,视负面行为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解除相关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一定期限内停止其参与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的各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评审、管理、验收、专项审计资格等惩戒措施”。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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