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计划项目评审服务机构管理,规范评审服务工作流程,确保评审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我委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计划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计划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1月26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13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监督处收,联系电话:88127197(邮编518035),请使用EMS邮寄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fgjdc@fgw.sz.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计划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计划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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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计划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docx
附件2.《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计划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