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于2022年6月1日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实施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2条公众反馈意见,均已采纳。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就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附件:《关于实施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4日
《关于实施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