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前海合作区土地短期利用活动,促进土地灵活、集约、高效利用,加快要素集聚,加强深港合作,根据国家、深圳市相关规定,结合前海合作区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短期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将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2月2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深港创新中心A栋305室,联系电话:0755-36668837(邮编51805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xiaobin@qh.sz.gov.cn。
附件:
1.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短期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短期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 合同范本(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短期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短期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附件3 合同范本(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