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一步做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年报及定期报表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的通知》(国统字〔2022〕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深圳市统计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二条之规定,现就《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1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纸质信函方式。邮寄至以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B区红塔楼905室深圳市统计局法规处(执法处)收,联系电话:0755-88120137,邮编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fgc@sztj.sz.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统计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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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docx
附件2.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