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策执行标准、提升政策吸引力和执行效果,全面推进国际会展之都建设,我局对《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商务规〔2022〕6号)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2月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信函邮寄:深圳市福田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深圳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收),联系电话:88107062。请在信封上注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fwmyc@commerce.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
2.《〈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3.《〈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1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docx
附件2.《〈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x.docx
附件3.《〈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