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及其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明确“赋予深圳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进一步放开保税燃料油供应市场”。为进一步落实综合授权许可权事项,支持深圳保税油产业做大做强,规范行业发展,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通告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11室黄先生收,联系电话:0755-88107086。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bsjjc@commerce.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