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水规〔2018〕2号)有效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升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局组织编制形成了《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本及编制说明(详见附件1、2)。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质量,现就《管理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3年4月7日前,通过以下2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308室阳晓娟,联系电话:83072886,邮编:51803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yangxj@sw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水务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