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我市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了《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通告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信函邮寄: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3楼市商务局1308室外商投资促进处收(邮编518046),联系电话:88107033、1326669366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wzglc@commerce.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