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依法、合理实施行政处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以及《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组织起草并形成了《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将《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http://cgj.sz.gov.cn/)“互动交流--征集调查”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城管大厦1004号西座307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fzcgxl@cgj.sz.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