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最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为促进城市交通与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保障我市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规范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深圳市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制定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 号),现就《深圳市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0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紫竹七道16号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齐立群收,联系电话:0755-83162990(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hc@jtys.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