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许可证注销工作,规范行政审批服务注销程序,市应急管理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注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该管理规定及《深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注销管理规定公平竞争审查表》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19年11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5072(邮政编码:518000),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收”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ixuekun@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注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3.深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注销管理规定公平竞争审查表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