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落实我市机构改革总体要求,提升我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对全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的宏观统筹指导,我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8月2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1039收(邮编51803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enyuping@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