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深府规〔2018〕22号)、《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等规定,我局对《市经贸信息委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6〕147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3月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66室,联系电话:0755-88102414(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angxj@szjmxxw.gov.cn。
附件: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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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