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18〕23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2052号)有关要求,我局计划对《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交规〔2018〕3号)有关条款作进一步完善。
现就修订后的《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请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于2019年2月2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我局: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深圳市交通运输局1710室,陈俊彦收,联系电话0755-83168092(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ysc@sztb.gov.cn 。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