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了保护和持续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适应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新形势,我委对《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管理办法》(深人环〔2014〕40号)进行了修订,草拟了《深圳市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和环保车型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2月1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深圳人居环境网(http://hec.sz.gov.cn/)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反馈。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zhbbz@szhec.gov.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梅坳六路6号) ,联系电话:8254144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1.深圳市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和环保车型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修订《深圳市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和环保车型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