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聚焦用力,深化改革,增强我市医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促进深圳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关于促进深圳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12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3109收,联系电话:88120546(邮编51805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jsc@szpb.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1《关于促进深圳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1.2《关于促进深圳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