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严格安全准入,根据《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发〔2017〕25号)、《深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深府办〔2017〕5号)等规定,市安全监管局起草了《深圳市首批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首批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10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5072于新军收,联系电话:88102745(邮编518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ux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首批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首批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