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科技改革工作的需要,根据上级部委最新文件精神,我委对《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财科〔2012〕168号)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10月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3市科创委计划财务处收,联系电话:88100072(邮编 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pengzhen@szsti.gov.cn。
附件:1.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