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决策部署,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深人环规〔2018〕1号)等规定,起草了《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公平竞争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土地房产交易大厦709室收,联系电话:0755-23911913(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anxiumin@szhec.gov.cn。
附件:1.《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 《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