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文物博发〔2017〕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深圳市民办博物馆扶持办法》(深文体旅〔2012〕566号)进行修订,形成《深圳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9月14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1128室陈雯静收,联系电话:15625089101(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ziqing@szwtl.gov.cn
附件:1. 《深圳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
2. 《深圳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修订说明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