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审查管理,完善城市功能结构,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我委起草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审查规定》(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审查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6月2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404室市城市更新局规划处(邮编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csgxj@szpl.gov.cn
附件:1. 《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审查规定》(征求意见稿)
2. 《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审查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