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劳动保障违法信息公布工作,加大对用人单位信用约束力度,我局拟修订《深圳市劳动保障违法信息公布办法》。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劳动保障违法信息公布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6月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6078室深圳市劳动监察支队收,联系电话:88123312(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zldjc@szhrss.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劳动保障违法信息公布办法(修订稿)
2.深圳市劳动保障违法信息公布办法修订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