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加强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和监管,我委于2015年5月27日印发了《深圳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输卵管结扎)、婚前医学检查基本标准》,有效期五年。
五年来,我市依据该标准对医疗机构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实施审批,有效促进了我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为保障母婴安全提供可靠基础。该标准有效期至2020年5月,根据该标准的实施效果情况,我委拟重新发布实施。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就《深圳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输卵管结扎)、婚前医学检查基本标准》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5月1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家庭妇幼处1412室收,联系电话:88113878(邮编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anggh@wjw.sz.gov.cn。
附件:深圳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输卵管结扎)、婚前医学检查基本标准
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