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2020〕1号)于2020年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年第25期)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并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规范、细化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程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0年8月22日前,通过以下2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110室,水土保持处高工(收)。联系电话:83072528,邮编:51803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bc@sw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水务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