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电动二轮车管理,解决电动二轮车管理难题,结合我市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实际,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起草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调整龙岗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上述通告和研究报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3日。
二、征求意见提交方式
1、拨打办公室电话反馈意见和建议:0755-84469056(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8:00);
2、通过传真发送意见和建议:0755-84469471;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jjzdzhcqwk@ga.sz.gov.cn;
4、通过市公安交警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提交意见和建议;
5、通过手机扫描下图二维码提交意见和建议:
附件:1. 龙岗区电动二轮车道路通行管理研究报告
2.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调整龙岗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0年11月23日